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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馬“阿河”26日在運送時跳車受傷,29日早上死亡。由於河馬死因需解剖確認,工作人員先將它的屍體搬出水池。(圖:臺灣“中央社”)
  中新網12月29日電 據臺灣“中央社”報道,運輸過程重傷的天馬牧場河馬“阿河”29日早上傳出死亡,臺灣“農委會主委”陳保基表示,地方政府可依“動保法”開罰,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  “立法院”經濟委員會29日上午召開會議,審查“農委會”相關基金預算。陳保基接受訪問作以上表示。
  “農委會”畜牧處副處長朱慶誠指出,“阿河”的案例已經違反“動保法”第5條,飼主對於管領的動物必須提供適當食物、飲水及充足的活動空間,還要註意生活環境安全、遮蔽、通風、光照、溫度及清潔;提供法定動物傳染病的必要防治,也要避免其遭受惡意或無故騷擾、虐待或傷害,以及提供其他妥善照顧。
  他說明,業者明顯沒有提供妥善照護,可依同法第30條開罰,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;作業流程由臺中市政府移送法辦。此外,之前重傷已可開罰新臺幣10萬元以上、50萬元以下。
  關於“阿河”是保育類二級動物,是否觸犯“野生動物保育法”,主管機關“農委會”林務局認為,此案運輸過程不涉及獵捕、宰殺、虐待及騷擾致死等,所以非此法所管。不過,運輸不當是否不涉及虐待,可能會引發爭議。  (原標題:臺灣受傷河馬死亡 業主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(圖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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